关于2018-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
2019-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公示
经本人申请,班级评选和推荐,学工部审核,报主管院领导审批,以下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,全院师生如有异议,本次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-11月15日,共五个工作日。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(周五)上午10︰00前向院学生资助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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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资助中心
2019年11月11日
(2019追加春季学期)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.xls